各管道天然氣公司∶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供暖季天然氣省級門站價格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1)〕407號)及市發改委《關于市區供暖季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杭發改價格(2021〕219號)精神,現就調整我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從每立方米3.09元 調整為4.82元;煤改氣用戶用氣價格從每立方米2.86元調整為4.59 元。上述價格為含稅價,執行時間為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各管道天然氣公司可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和用戶用氣特點,在最高限價范圍內確定分類用戶具體終端銷售價格。同時,應積極做好燃氣價格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妥善做好與用戶的價格結算工作、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