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建筑所設器的消防給水與消火栓系統應滿足建筑密內外的消防用水需要
3.0.2消防給水和消防水源應有可靠保證,并應能滿足水消防系統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所需水量和水壓的要求。
303消防給水系統試驗裝置處應具有專用排水設施,減壓閥處的壓力試驗排水管道
直經應根據減壓閥流量確定,日不應小于DN100
3.0.4市政和室外消火栓應符合下列規定:
室外消火栓與建筑外墻和道路路沿的距離應方便消防車安全取水和供水:
2市政給水管網的平時運行工作壓力應滿足在滅火救援取水時,水力最不利市政
消火栓的出流量不應小于15L/s,且供水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于0.10MPa:
3室外消火栓的引入管設置倒流防止器日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和供水壓力不能
滿足滅火救援要求時,應在該倒流防止器前設置1個室外消火栓。
3.0.5室內消火栓系統應符合下列性能要求:
1消火栓系統的管網應保證系統在其維護并關閉部分管網時仍能滿足正常的滅
火用水要求;
應至少有1支消防水槍的充實水柱可達到室內需射水保護的部位:
設置位置應便于使用與維護。
4消防水泵的供電可靠性應與建筑的高度或規模相適應。
3.0.6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由生活、生產給水系統管網直接供水時,應在引入管處設置
倒流防止器。當采用有空氣隔斷的倒流防止器時,該倒流防止器應設置在清潔衛生的
場所,其排水口應采取防止被水淹沒的技術措施。
307用作消防水源的天然水體水井或人工水池、水塔等,應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
均能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水量、水質和方便消防車安全取水與通行的技術措施,
消防車取水的最大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并應根據當地氣壓進行校核。
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具有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3.0.8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能保證消防水池有效容積內的水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應能就地顯示水位,并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應具有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功能及最高和最低水位報警功能:
3消防水池應具有溢流水管和間接排水設施,不應直接排水:
4.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當消防水池采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中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不應小于100m3當僅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于50m3。
3.0.9 高層工業與民用建筑、3層及3層以上單體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的公共建筑,其室內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應能夠保證初期滅火需要的水量和水壓要求。設置高位水箱時,高位消防水箱應符合下列規定:
1屋頂露天高位消防水箱的人孔和進出水管的閥門等應具有不被隨意關閉的保
護措施;
2高位消防水箱間應通風良好;
3位于冬季可能結冰地區的高位水箱,應具有防凍措施:
4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當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時,不應小于600mm;當采用防止旋流器時,不應小于150mm。
3.0.10消防水泵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泵應能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停泵應由人工控制,不應自動停泵;
2.水泵的性能應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流量和壓力的要求。
3水泵所配驅動器的功率應滿足所選水泵流量揚程性能曲線上任何一點運行所
需功率的要求:
4消防水泵應采取自灌式吸水:從市政管網直接吸水的消防水泵,在其出水管
上應設置有空氣隔斷的倒流防止器:
5些油機消防水泵應且各連續工作的性能試驗運行時間不應小干24h其應急
電源應能保證消防水泵隨時自動啟泵的要求。
3.0.11穩壓泵的額定流量不應小于消防給水系統管網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統自動啟動
流量,額定壓力應滿足系統自動啟動和管網充滿水的要求。
3012消防水泵控制柜應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內,其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內的消防水泵控制柜,其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30:位于消
防水泵房內的消防水泵控制柜,其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55;
2 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時應使消防水泵處于自動啟泵狀態:
消防水泵控制柜應具有機械應急啟泵功能,并應能在5min內人工啟動消防水泵。
3.0.13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內的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盤,應具有采用專用線路連接的手
動直接啟泵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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