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377/2017-55962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單位 | 市水利水電局 | 發文日期 | 2017-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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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全市水利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認真辦理落實公開政府信息的各項工作任務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浙江臨安”政府信息公開平臺(www.gztsgg.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局辦公室聯系(地址:臨安市錦城街道新民街216號 ;郵編:311300;電話:23618068;傳真:23618064;電子郵箱:lasslsdj@zjwater.gov.cn)。?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 ??局黨委始終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長期工作,常抓不懈。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成立了由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明確任務,確認辦公室負責牽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上報、更新、維護、組織協調等日常工作。?
局信息員負責收集、整理科室提供的政府信息,統一發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了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堅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做到政府信息公開與水利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
二、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進一步健全水利水電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確保各類信息按規定程序及時公開;健全了以局屬各科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提供信息為基礎,由信息員收集匯總各類信息的工作機制。對涉及水利業務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收集、整理。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公開不涉密,涉密不公開,做到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
? ??三、 及時維護,內容全面? ?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按照結合實際、參照好的做法、對政府信息“科學分類”的要求,結合局內各科室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職能特點和業務情況,對政府信息重新分類,明確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尤其重視“信息公開”中的“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業務工作”、“行政許可”等項目的編輯、整理,以便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二是內容發布及時準確。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及時發布日常工作動態和工作文件,改進工作作風,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2016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04條,其中,在“浙江省臨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站主動及時公開信息9條,其中機構信息4條,政府工作3條,政策文件1條,財政公開1條;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895條,其中,在“臨安水利”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340條,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104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40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411條。?
四、加強學習,提高水平?
? ??我局注重強化學習,做好宣傳。年初,組織全局機關工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全體工作人員牢固樹立政府信息公開就是為民服務的理念。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堅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嚴格依法行政,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有效遏制違法腐敗現象的發生。?
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我局未收到群眾書面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
???? 2016年,未發生針對我局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復議、訴訟和申請的情況。?
?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
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我局沒有進行過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收費。? ?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
2016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在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二是人員緊缺,人員配置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三是公開的方式、途徑不夠廣泛。 ?
今后,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有力指導下,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完善充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時全面進行公布。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及時更新政府信息,主動及時向社會公開可以公開的信息,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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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臨安市水利水電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904?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895?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40?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4?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11?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0?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
單位負責人:張群 審核人:劉勇 填報人:韋英梅 ?
聯系電話:0571-23618063 ????? 填報日期:201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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