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902X/2020-57639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單位 | 湍口鎮 | 發文日期 | 2020-01-10 |
杭州市臨安區湍口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2019年我鎮認真對政府產生的信息進行收集,遵循公正公平、真實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及時公開發布日常工作動態和政府信息,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2019年度,我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70條,其中,在“杭州·臨安”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及時公開政務信息74條,其中法規文件類信息12條,規劃計劃類信息7條,財政類信息8條,人事類信息11條,應急管理類信息1條,公告公示類信息5條,其他信息類信息2條,組織機構類信息21條,重點領域類信息5條,建議提案類信息1條,行政執法公開類信息2條。通過其他渠道和平臺公開政府工作動態996條,其中,在“臨安新聞網”湍口鎮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398條;“政務直通車”信息97條;新浪微博發布信息346條;“湍口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155條。
(二)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9年,我鎮收到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求1件,是為湍源村村民起訴要求鎮政府信息公開的,目前法院已經判決駁回上訴。
(三)政府信息管理
為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及數據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同時統籌我鎮機構改革工作,我鎮于2019年5月27日及時調整了湍口鎮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現有信息公開工作鎮黨委副書記梅秀峰分管,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為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推進我鎮政務公開,根據新條例規定,我鎮已于2019年10月8日下發《關于調整湍口鎮政務信息公開發布、審核、依申請公開等制度的通知》(湍政〔2019〕28號),并按照制度規定要求,及時發布政務信息,確保公眾知情權。
(四)平臺建設情況
湍口鎮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的工作人員由鎮機關的黨政綜合辦公室組成,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納入鎮政府的財政管理。信息公開主要平臺有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臨安”門戶網站、臨安新聞網湍口鎮門戶網站、浙江政務直通車、新浪政務官方微博、“湍口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等。
(五)監督保障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規范和保障湍口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監督保障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有:
1.湍口鎮機構設置、職責范圍、辦公地點、聯系方式;2.湍口鎮領導班子成員、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及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3.湍口鎮負責制定實施的有關規章文件;4.湍口鎮預決算、三公經費等財政信息;5.湍口鎮機關人事選拔任免公示信息;6.湍口鎮域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環保、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社會救助等重點信息公開。
湍口鎮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湍口鎮紀委、監察委負責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
規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5 | 706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 | 1 |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1.部分信息公開欄目內容不夠豐富;
2.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高效;
3.推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不夠,公開內容不具體,重點不突出。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劃
1.召開湍口鎮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會,以黨政辦牽頭,及時聯系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獲取工作。
2.及時更新、并做好部分缺失信息的補充。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鎮較小且無過多執法權,所以規范性文件、行政執法類政府信息較少。
杭州市臨安區湍口鎮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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