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879/2020-57635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單位 | 天目山鎮 | 發文日期 | 2020-01-14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組成。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浙江臨安”政府信息公開平臺(www.gztsgg.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天目山鎮黨政辦聯系(地址:天目山鎮環河北路68號 ;郵編:311312;電話:63891042 ;傳真:63894111;電子郵箱:841768333@qq.com)。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2019年,我鎮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要求和范圍,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政府用戶工作平臺主動公開政務信息,主要涉及機構職能、法規文件、規劃計劃、財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審批、應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內容。全年共主動公開信息516條,同比增長47%,其中浙江政務服務網臨安門戶網站公開177條,臨安新聞網天目山鎮網站公開90條,政務微博公開62條,政務微信公開175條,其他方式公開12條。同時將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受理點設在辦公室,由專人負責接待公眾查閱工作。
(二)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9年,我鎮未收到政務信息公開申請,未發生因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堅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做到政府信息公開與全鎮中心重點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結合自身實際,對政府信息科學分類,根據各辦公室的職能特點和業務情況,及時發布日常工作動態和工作文件,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四)平臺建設情況
今年以來,我鎮不斷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借助互聯網和公共數據共享等手段優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全面公開全鎮“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和服務流程,完成鎮便民服務中心綜合窗口設置,對第一批下放的97個辦事事項正常辦件。依托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和浙江政務服務網臨安平臺整合各類政務咨詢投訴舉報載體,實現群眾訴求的統一接收、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在利用好傳統宣傳欄等平臺的基礎上,加強政務微博、微信等政務新媒體平臺的建設與管理,規定政務新媒體內容編發程序及公眾問詢處理答復程序。
(五)回應關切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政務輿情回應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做到線上線下、輿情實情同步處置。結合我鎮實際,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進一步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重點圍繞民生關切、突發事件等,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
(六)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圍繞推動政務“五公開”,加快推進重大決策公開,認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明確“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突出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就業、公共資源配置、國土管理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監督保障情況
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協調機制,協調處理全鎮政務公開重大問題,部署推進工作。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系,按照“誰公開、誰審查”“先審查、后公開”和“一事一審”的原則,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防止保密審查與政務公開工作脫節。加強經費保障,對政府受理的申請事項疑難復雜、易引起安全穩定等問題的信息公開申請件,商請區政府法治機構和律師進行前置法律審查。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鎮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科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政務公開工作。
???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9年,我鎮按照《條例》規定的范圍,重點公開了以下幾方面的信息:法規文件、規劃計劃、行政執法公示、財政信息、公共服務、人事信息、重點領域信息等,全年共主動公開信息516條,同比增長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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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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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開形式
天目山鎮按照《條例》的要求,在門戶網站上將機構職能、政策文件、規劃計劃等重要信息向社會公布,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受理點設在辦公室,由專人負責接待公眾查閱工作。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我鎮未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2019年,我鎮未發生因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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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和執行有待進一步完善。我鎮雖已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但在內容上尚不全面,執行上也不夠有力,仍需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督察督辦考核、責任追究等有關工作機制。
2.公開內容和及時性需要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由于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面廣,涉及人員較多,收集比較困難,所以收集、上傳內容有時不夠完整、及時、分類不明確。
3.公開信息和形式需要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力度還需進一步增強,同時,比較重視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其他的查閱形式不夠豐富。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劃
1.加大公開力度。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公開,并認真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不斷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秩序。
2.豐富公開形式。在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的同時,增加適合集鎮和農村群眾的政務信息公開查詢點,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
3.建立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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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臨安區天目山鎮人民政府
???????????????????????????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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