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369/2021-70396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單位 | 區農業農村局 | 發文日期 | 2021-01-25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處理程序》等規定有關要求,現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主動公開信息207條,其中財政信息10條,人事信息1條,公告公示18條,建議提案33條,法規文件2條,重點領域信息45條,公告公示85條,文件通知11件,其他業務公告2件。開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已經失效的規范性文件1件,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5件。臨安農林信息網共發布各類“三農”信息568條,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366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364條。
(二)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20年,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8件,予以公開8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0件。共收到政府信息行政復議4件,結果維持4件;行政訴訟0件,其中未經復議直接起訴0件,(結果維持0件,尚未審結0件),復議后起訴0件(結果維持0件,尚未審結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作為政府組成部門,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堅持以服務鄉村振興、服務“三農”發展為重點,以滿足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為標準,做到政府信息公開與農業農村工作協同部署、協同推進。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結合本部門實際,建立了辦公室+業務科室(下屬單位)的信息發布工作機制。辦公室統籌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審核、監督,各業務科室根據工作需要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及自有信息平臺,及時公開重要政務信息。同時,在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設立政務信息公開場所,更好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四)平臺建設情況
我局信息公開平臺主要有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臨安”門戶網站、臨安農林信息網、浙江政務直通車、新浪政務官方微博、“臨安農林”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日常工作中主要由局辦公室、農業農村信息服務中心、第三方服務公司共同負責平臺運營管理。
(五)監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2020年8月我局開展了局中層選拔任用工作,針對全局人員變動情況,明確由金海燕副局長分管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法制科、農業農村信息服務中心等協調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結合全局月度工作例會,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新部署、落實,研究解決信息公開存在的科室職能不明確、人員不到位問題。同時,建立局信息員隊伍,嚴格執行信息公開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要求,認真做好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工作,做到公開不涉密,涉密不公開,依法公開,真實公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519 | 增??? | 11768?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20 | 減?? | 108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6 | 1304.78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過去一年,信息公開工作總體上平穩、持續、有效推進,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還需進一步提高,尤其是下屬單位及業務科室主動公開重要信息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強化,尤其是對項目全過程公開還需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涉及辦公室、法制科、農業農村信息服務中心等多個科室,日常工作銜接配合還不夠順暢,還需進一步加強,完善工作機制,提高信息公開效率。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劃
下一步,區農業農村局政務信息公開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提高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全局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切實把信息公開責任落實到各下屬單位、業務科室,把信息公開與檔案工作結合,擴大信息來源渠道,廣泛收集信息,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第一關,督促各業務科室切實做到能公開的一律公開,涉及農業農村相關的重要信息第一時間公開,增強信息公開的時效性。
二是進一步加強重點信息公開力度。加大行政規范性文件,農業供給側改革、扶貧脫貧等重點領域信息,以及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信息的公開,主動公開、推送公眾關注度高、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進一步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廣度和深度。
三是進一步完善公眾信息獲取機制。積極運用浙江政務服務網、農林信息網、農林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開政府信息。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完善信息公開機制,逐步讓農林服務事項辦理程序和內容往網上轉移,減少辦事群眾跑的次數。積極與紀委、審管辦等部門合作,充分發揮臨安政府門戶網站、小微權力運行平臺作用,為群眾獲取信息提供便利,增進公眾對農業農村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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