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932/2021-75197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單位 | 太陽鎮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 發文字號 | 太政字〔2021〕19號 | 有效性 |
各科室、各行政村:
經研究,現將《太陽“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落實。
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太陽鎮“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堅決遏制“大棚房”問題死灰復燃,堅決制止地“非農化”,根據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大棚房”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方案》、全國“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視頻會議、浙江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方案》和臨安區《臨安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工作方案》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以下簡稱“大棚房”問題“回頭看”)。特制定此方案。
一、排查整治類型和范圍
(一)排查類型:“大棚房”問題“回頭看”排查整治范圍重點聚焦以下三類問題:
1.以設施農業為名占用耕地違法違規建設與農業發展無關的設施;
2.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宅、餐飲、娛樂等非農設施;
3.農業大棚看護房建設面積嚴重超標準(參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二)排查范圍:
1.排查全鎮9宗涉及耕地的設施農用地(詳見附件1)項目;
2.排查2019年“大棚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中涉及的2宗違規項目(附件2)。
3.新增隱患點排查:根據已審批的農用基礎設施用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核查排查。一是核查“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整改情況。對照“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排查清理發現的問題臺賬及清理整治要求,再次逐一進行核查,進一步核查相關問題的清理整治是否按規定要求落實、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問題反彈。二是排查設施農業項目實施情況。對設施農業項目實施情況開展全面排查,進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大棚房”問題。核查排查工作要全面徹底,對設施農業項目要逢棚必進,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切實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對核查排查發現的遺留未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次反彈、新建違規等情況,逐一梳理建立問題臺賬,編制“回頭看”問題清單。
(二)堅決推進整治整改。根據“大棚房”問題“回頭看”核查排查結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逐個分析研究,精準區分類型,制定具體整治整改方案、措施和要求,徹底推進整治整改。注重整治整改的規范性精準性,把握好政策,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做好整治整改工作。加強整治整改進度管理,嚴格落實責任,實行“一案一檔”,清單化、銷號制管理。
(三)盡快恢復耕地生產功能。堅持邊整治整改、邊恢復生產的要求,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的“大棚房”等非農設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督促責任主體采取綜合措施,保持耕地屬性,盡快恢復農業生產。
(四)嚴格依法依規查處。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責任主體查處力度,對“大棚房”問題“回頭看”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的責任主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依規及時從嚴懲處。
四、整治領導小組
組 ?長:裘國平
副組長:張益鳴 ?王海平
組 ?員:徐保鋒 ?王 ?東 ?方 ?棟 ?蔣方元
各行政村村書記
責任分工:
經發辦農業線:牽頭負責方案落實、表格上報、判斷排查隱患的是否改變用途。
村鎮管理辦:對9宗涉及耕地的設施農用地、2宗違規項目和排查出的隱患點的土地性質、建筑面積等進行核查,是否超違規等。
各行政村:對村域內耕地上已獲得審批的設施用房進行地毯式排查。
五、落實整改
1.從7月10日開始,各行政村組織開展問題查處和整治整改。
2.8月9日前,各行政村要完成整治整改的工作, 整治整改情況要及時上報經發辦農業線蔣方元處(上報資料包括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照片和基本情況簡介)。各行政要做好設施農業用地監管,確保“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大棚房”問題“回頭看”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嚴格屬地管理,壓實主體責任。各村書記要親自掛帥,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大棚房”問題“回頭看”中出現的問題。村文書要進行資料歸納和整理,并及時上報。
(二)加快工作推進。各行政村要把問題排查和整治整改貫穿“大棚房”問題“回頭看”全過程,深入查、徹底改,做到不漏報、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
(三)加強工作調度。建立“大棚房”問題“回頭看”定期調度機制,實行工作進展情況“一周一報”,發現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附件:1.太陽鎮涉及耕地的設施農用地清單
2.2019年“大棚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2宗已整改落實的項目清單
3.“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明細表
4.“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匯總表
5.表格填寫說明
附件1:太陽鎮涉及耕地的設施農用地清單
序號 | 屬地 | 基本情況 | 批準情況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備注 | |||||
土地坐落 | 用地單位.人 | 項目 | 批準文號 | 批準耕地 | 批準時間 | 到期時間 | |||||
1 | 太陽鎮 | 上太陽村 | 臨安市太陽鎮忠春食用菌專業合作社 | 附屬用房 | Oct-13 | 0.02 | 2013.9.29 | 2023.9.28 | 朱忠春 | 13567184109 | |
2 | 太陽鎮 | 上莊村 | 臨安市佳建家庭農場 | 機庫、烘干中心 | 2015/1/1 | 0.0103 | 2015.3.31 | 2016.5.30 | 章佳良 | 13666638817【1*******8】 | |
3 | 太陽鎮 | 雙廟村 | 中國水稻研究所 | 工具房、曬場 | 2015/2/1 | 0.0607 | 2015.3.26 | 2025.3.25 | 方根法 | 13706815668【1*******9】 | |
4 | 太陽鎮 | 太陽村 | 臨安高拔農機服務專業合作社 | 育秧中心、農資倉庫、農機庫房 | Nov-15 | 0.2332 | 2015.5.28 | 2025.5.27 | 陳梅芳 | 15957151659 | |
5 | 太陽鎮 | 上太陽村 | 臨安市太陽鎮忠春食用菌專業合作社 | 食用菌房 | 2016-003 | 0.0556 | 2016.2.26 | 2026.2.25 | 朱忠春 | 13567184109【1*******7】 | |
6 | 太陽鎮 | 寨村村 | 臨安太陽鎮壽弘家庭農場 | 山核桃儲存倉庫 | 2017-32 | 0.0083 | 2017.9.11 | 2027.9.11 | 何壽星 | 13906816134 | |
7 | 太陽鎮 | 上莊村 | 臨安區太陽鎮上莊份經濟合作社 | 晾曬場 | 2017-39 | 0.1239 | 2017.11.20 | 2027.3.31 | 孫賢超 | 18250007099 | |
8 | 太陽鎮 | 上太陽村 | 臨安恒源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 檢測管理房、生產用具房、倉庫 | 2018-21 | 0.065 | 2018.5.30 | 2028.5.30 | 李 ?軍 | 15067121580 | |
9 | 太陽鎮 | 浪山村 | 臨安市青水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 溫室養殖用房、農產品、肥料、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 | Aug-19 | 0.0371 | 2019.4.4 | 2029.3.25 | 伍曉燕 | 13516725628 | |
附件2:2019年“大棚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2宗已整改落實的項目清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畝
序號 | 鎮街 | 項目名稱 | 占地面積 | 建設地點 | 建設主體 | 存在“大棚房”問題情況 | ||
“大棚房”問題類型 | 涉及違法違規建設個數 | 違規占用耕地面積 | ||||||
1 | 太陽鎮 | 青水口水產養殖場 | 2 | 景村村 | 臨安市青水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 附屬及配套設施改變用途和面積超標 | 1 | 1.9 |
2 | 太陽鎮 | 龍潭生態養鱉場 | 2.7 | 景村村 | 臨安市太陽龍潭生態養鱉場 | 附屬及配套設施改變用途和面積超標 | 1 | 0.38 |
附件3:“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明細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主體名稱 | 建設地點 | 用地總 面積 (畝) | 其中違規 建設面積 (畝) | 項目 負責人 | 聯系方式 | 問題類型 (一、二、三) | 違規問題分類(在對應類型處填“丿”) | ||
遺留未整改 到位問題 | 已整改到位改 擴建反彈問題 | 新建違規 問題 | |||||||||
違規建設面積:是指超過標準的建設面積、硬化面積、其他非農用途面積。
2.問題類型:詳見方案第二部分“回頭看”排查整治范圍。
3.—個項目對應一個序號。如同一項目內存在多種問題類型(一、二、三)請分開逐行填寫;如同一問題類型存在不同違規問題分類也逐個分行填寫。
附件4:“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問題類型 | 核查項目 主體總數 (個) | 其中“回頭看”發現問題類型及數量 | |||||||
小計 | 遺留未整改到位問題 | 已整改到位 改擴建反彈問題 | 新建違規問題 | ||||||
個數 | 面積(畝) | 個數 | 面積(畝) | 個數 | 面積(畝) | 個數 | 面積(畝) | ||
一 | |||||||||
二 | |||||||||
二 | |||||||||
總計 | |||||||||
核查項目主體總數:是指按照規定要求應當備案的項目或經營者(一個公司或合作社有多個項目的,應分別計算數量)。
附件5:表格填寫說明
一、關于《“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明細表》
“項目名稱”是指具體項目名稱,如“**省**縣**園項目”等,如果項目是農戶個人實施,則此處填寫“**省**縣**鄉(鎮)**村**(農戶姓名)”。
“主體名稱”是指實施項目的主體名稱,如**公司,如果項目是農戶個人實施,則填寫農戶姓名。
“建設地點”詳細填寫到村組。
“用地總面積”是指該項目總占地面積。
“違規建設面積”是指超過標準的建設面積、硬化面積、其他非農用途面積。
“問題類型”參見《浙江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方案》第二部分排查整治范圍。
二、關于《“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匯總表》
此表是按照問題類型,匯總統計各市或各縣(市、區)“大棚房”問題數量和面積。
“核查項目主體總數”是指核查發現的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項目主體總數,按一二三類問題分別統計。同一項目主體涉及多類問題的要分別統計。如**省**縣**因涉及一、二、三類問題,要按問題類型和數量在“問題類型一、二、三” 中分別統計。
“小計”“遺留未整改到位問題”“已整改到位改擴建反彈問題”“新建違規問題”中,“個數”是指“大棚房”問題個數,如一個棚違規,計一個問題。“面積”為該問題涉及的違法違規面積。“小計”個數和面積分別是“遺留未整改到位問題”、“已整改到位改擴建反彈問題”、“新建違規問題”的個數和面積之和。
“遺留未整改問題”是指“大柵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中遺留未整改完成的問題;“已整改到位改擴建反彈問題”是指“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中已整改完成之后又反彈的問題;“新建違規問題”是指“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中新發現的問題。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