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2302032/2022-00430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單位 |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發文日期 | 2022-01-24 |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總結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等規定,依法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現將2021年臨安區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2021年,臨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條例》規定,完善政務公開體制機制,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充分發揮傳統媒體、新興媒體作用,利用網絡平臺和各類渠道,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切實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務信息
2021年度,我局通過政府網站、微信等渠道公開各類政務信息,主要涉及組織機構、法規文件、規劃計劃、財政信息、人事信息、應急管理、公告公示、其他信息、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方面的內容。2021年,我局在政務公開門戶網站公開信息114條,在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發布532條,官方網站發布236條。
(二)規范依申請公開
我局一直以來,十分重視依申請公開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不斷加強依申請公開制度建設,提升依申請公開工作水平。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紙質和網絡依申請公開件2件,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合計2件,其中予以公開2件,屬于行政執法案卷2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0件,其它處理0件,內容主要涉及政府文件類及其他信息類,我局均嚴格按照《條例》和《辦法》的有關要求,在法定時限履行答復程序。
(三)完善信息公開途徑
2021年度,我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切,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制度機制為基礎,以平臺建設為載體,繼續深入推進。一方面加強網站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審核,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申請接受、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環節工作制度;一方面梳理政務信息公開專欄,確保網站欄目內容準確、發布規范、更新及時。目前我局政務信息公開主要平臺為: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臨安”門戶網站、杭州市臨安區城市管理局部門子站、臨安城管微信公眾號。
(四)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熱點方面
本年度我局未發布過行政規范性文件,故未發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讀內容;本年度我局通過座談會和政務新媒體的形式對熱點輿情進行回應;在“臨安智慧人大平臺”及時有效回應建議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安排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具體承辦信息公開事項、維護和更新政府信息、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和年度報告等。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常態化管理機制,不斷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制作、公開、存檔等制度,及時動態調整信息。
(六)完善監督保障機制
按照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相關文件部署要求,我局進一步完善強化政務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建設,根據工作調整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承辦科室及工作人員,明確人員職責,保障政務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95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511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72.96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建設法制性、透明性政府邁出堅實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
(一)存在問題
一是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發布質量不高,公開事項的信息審核把關不嚴。
二是對依申請公開需進一步探索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的路徑和機制。
三是政務信息公開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與當前形勢發展之間還存在一些差距,缺少對相關人員的政策宣貫和培訓等。
(二)2022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計劃
一是要繼續對標進行整改。針對存在的問題,首先要照單全收,其次要抓緊整改,把每一項整改任務落實到科室、落實到人、落實到具體內容。組織相關人員,積極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水平。
二是要規范工作機制。加大重大決策公開力度,積極做好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公開針對性。
三是要強化監督考核。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單位年度工作考核范疇,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全面推進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臺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 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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