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123/2022-78843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單位 | 區發改局 | 發文日期 | 2022-01-30 |
一、總體情況
本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編制。2021年,我局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條例》等有關規定,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努力推進中央、省、市、區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貫徹落實,扎實開展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拓展公開內容,不斷規范公開形式,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截至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各項工作均順利開展。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21年,我局通過“杭州臨安”政務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gztsgg.com/col/col1229227794/index.html#reloaded)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03條,其中發布重大決策預公開13條、規劃計劃17條、公告公示15條、提案建議10條、重點領域信息16條、政策文件22條(含2個規范性文件及配套的意見征求、反饋、政策解讀等),發布人事、財政信息5條。一年來,我局對所有應該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堅持做到了主動、依法、適時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一年來共收到當事人要求申請信息公開案件3件,其中一件申請要求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不存在,也不了解其他機關是否存在,作了申請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復,其余兩件均第一時間對當事人進行了答復。所有答復當事人均沒有提起復議和訴訟。
(三)政策解讀
及時發布《臨安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的綱要》,并公開政策解讀,公開發布“十四五”電力設施規范、服務業規劃、能源(集中供熱)規范等8個專項規范;制作并發布《關于印發<天目醫藥港化工集聚區化工產業項目準入禁、限、控目錄>的通知》《關于印發<臨安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2個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時間節點發布征求意見、意見反饋信息及相關配套政策解讀。
(四)回應關切
圍繞群眾關注的優化營商環境、金融管理等工作,及時發布《浙江省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最多80天”改革工作指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并做好政策解讀;公開區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提出的建議3件、區政協九屆五次會議委員們提出的提案7件,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互動性、實用性,用政務公開架起“連心橋”。
(五)平臺建設
依托浙江省新媒體平臺,及時發布我局工作動態、民生信息和政務今年,提高發改的影響力,今年以來,共發布“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微信公眾號106篇;嚴格按新媒體管理要求,加強信息發布前的審核,所有發布信息均通過浙江政務新媒體平臺進行審核,然后進行發布。
(六)監督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堅持高站位、大格局,將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的有效抓手,統籌安排,精準發力。不斷完善鞏固“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各司其職、辦公室協調辦理”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辦公室組織協調、各科室編輯報送、專人更新發布、領導審核過目”的工作流程,每一步驟責任到人。年初制定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思路,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和要求,并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重點、有措施,確保全年政務公開工作常態化、正規化運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2 | ? 0 | ?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3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年來,在上級的精心指導下,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開展順利,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主動公開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部分內容更新不及時、格式不規范。二是對政務公開工作的創新還不夠。信息公開的形式比較單一,公開的渠道不夠寬。特別是政民互動方面和民意征集方面的方式方法有待創新,主動性、實效性、協同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政務公開業務還需進一步提高,特別是類似規范性文件各環節的信息公開,容易脫節或超時;在發布信息的時候,有時發布欄目選擇還容易出現錯亂。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工作機制,增強主動公開意識,確保主動公開力度加大,范圍拓寬,效率增強。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協調機制,確保信息公開的制度化、規范化,對可能存在的格式問題進行回頭查、反復查;進一步夯實公開基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提高信息公開意識,不斷增強工作水平;進一步關注重要輿情及社會熱點,對涉及政務活動的重要輿情和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積極予以回應,以及時、便捷的方式發布權威信息,增進公眾對部門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也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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