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11392064/2022-8667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單位 | 區市場監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 發文字號 | 有效性 | ||
| 統一編號 | 關聯內容 |
為了鼓勵高質量申請、使用專利和商標,促進全區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加強知識產權資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區實際情況修定了《杭州市臨安區知識產權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一、為什么要制定
2019年8月9日開始施行的《杭州市臨安區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了執行《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臨政函〔2018〕29號文件。2022年杭州市臨安區發展現代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印發〈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臨現服辦〔2022〕2號)文件,原《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臨政函〔2018〕29號)文件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新舊文件有一定程度的修改,特別是涉及資助專利類型的條款,有大幅度的調整,取消了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資助,調整了發明專利資助幅度。而且《杭州市臨安區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沒有包括同屬知識產權方面的商標資助操作細則,因此需要對原資助的操作細則進行修訂。為了更好的執行《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修定了《杭州市臨安區知識產權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二、制定的依據
1、《浙江省專利條例》“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必要的經費,用于專利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專利技術的發明人、設計人、專利權人和實施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2、杭州市臨安區發展現代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印發〈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臨現服辦〔2022〕2號)文件中
“26.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新評上省級、國家級專利導航工程試點的,在省獎勵的基礎上再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經評審立項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項目且培育期滿驗收合格的,每個項目在杭州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100萬元。企業利用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獲得的銀行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上一年度12月份的LPR結算產生利息額的50%進行補助,每項知識產權質押年貼息單家企業(含軍民融合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8.鼓勵發明創造。
(1)對專利授權日在2021年7月21日(含)之后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授權,每件發明專利按其實際繳納官方規定費用的50%進行獎勵。
(2)對獲得中國省優秀獎、銀獎、金獎和中國專利優秀獎、銀獎、金獎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30萬元和30萬元、40萬元、50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對獲得“杭州高價值知識產權創新創意大賽”?優秀獎、銅獎、銀獎、金獎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15萬元、30萬元。對專利維權成功的企業,按其維權代理費的50%給予資助,單個案件最高1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30萬元。
29.鼓勵企業爭創品牌。
(1)對通過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新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獎勵50萬元。對新注冊集體商標的獎勵5萬元;對新注冊證明商標、地理標志產品等區域性品牌的,獎勵30萬元。”
三、《管理辦法》的主要規定有哪些?
1、知識產權資助資金的資助對象
知識產權資助對象為臨安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包括依法設立的企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
2、專利資助對象在各種情況下需要報送的材料
3、報送、審批流程
(1)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向社會征集符合上一年度知識產權資助的申請。為了保障相關單位、個人權益,當年因特別情況沒有征集的,可以合并于下一年度征集;
(2)申請資助時間期限,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布的時間為準,公布申請時間不得少于30日,申請人可在規定期限內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3)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后,按規定程序及時審核。
4、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
不符合申請條件;不屬于資助范圍;通過購買、轉讓、專利權著錄事項變更等方式取得專利權的;提供的材料不齊全;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
5、對商標、地理標志產品資助的限定情況:
(1)對馳名商標資助只限于第一次行政認定;
(2)對地理標志產品的企業資助只限于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第一批核準企業,同一批企業共享1個地理標志產品的資助金額;
(3)對集體商標的資助中1個大類下的相同或類似商標算1個商標。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臨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解讀人:鄭俊
聯系電話:63723063?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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