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
杭州市臨安區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號1號樓A座4樓
- 辦公時間:
8:30-12:00,14:00-17:30(夏令時: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 聯系方式:
公開電話: 0571-89540637
監督電話: 0571-89540637
傳真號碼: 0571-89540655
郵政編碼: 311300
- 機構概況
- 領導班子
- 內設科室
- 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方針政策及相應措施,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發展規劃和計劃的擬訂、審核、銜接、評估和調整工作。負責全區發展規劃的綜合管理,統籌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等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發展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措施。
(二)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調研,提出調控對策和建議。綜合分析經濟形勢,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運用財政、金融、投資和價格等手段,研究提出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組織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協調流域經濟發展。組織擬訂和實施我區參與“一帶一路”、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和全省“四大”建設等戰略的綜合性規劃和政策。
(四)牽頭全區社會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研究社會建設重大問題、擬訂重大政策,督促推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任務落地。
(五)貫徹落實上級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循環經濟領域資金補助計劃,統籌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
(六)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指導、協調小城市培育試點鎮和中心鎮建設。
(七)負責全區能源建設和規劃等綜合管理工作。核準上報重大能源項目。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能源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節能降耗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電力行業管理。協調全區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工作。按權限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負責全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的監測、輔助監察工作,紐織開展全區用能形勢監測和分析。承擔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指導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
(八)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參與提出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和投向建議。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參與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工作。負責權限內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及轉報工作。牽頭負責承擔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前期儲備、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協調監督等綜合管理。組織權限內政府投資項目綜合竣工驗收。
(九)負責全區基本建設、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核申報爭取省、市重點項目的相關工作。開展全區相關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各項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參與研究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社會保障、人口等社會事業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一)提出全區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劃和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規劃重大生產力布局,協調實施產業重大工程,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國民經濟新動能的培育。指導和協調創新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高端產業功能區、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高技術產業化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指導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全區服務業規劃和政策。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統籌協調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平臺載體建設和綜合改革試點。負責推進物流業發展。統籌協調消費促進工作,提出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
(十三)負責分析和匯總全區財政、金融運行情況,參與擬訂財政和金融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企業債券的發行計劃,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轉報和監管工作。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初審、轉報工作。參與政府出資產業基金的政策擬訂和管理。
(十四)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公益服務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擬訂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根據價格定價目錄,研究擬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方案,并指導實施。按權限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工作和價格調控工作。組織重要農產品、商品、行業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十五)貫徹落實以“一帶一路”為統領的新一輪對外開放戰略。承擔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及事中事后監管。負責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城市國際化工作。
(十六)統籌協調、綜合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擬訂和編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全區公共信用信息開發和信用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開展聯合獎懲和公共信用異議修復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區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建立全區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協調引導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全區金融風險的預測防范,建立健全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負責指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推進企業掛牌上市。負責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管理。負責從事信用互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牽頭協調處置地方金融業重大風險、應對地方金融突發公共事件,促進全區地方金融組織規范發展,維護地方金融穩定。參與組織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
(十八)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下簡稱“三對口”)、山海協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三對口”及山海協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工作意見、實施計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區委軍民融合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在區委領導下,加強區委對社會建設的全面領導,突出跨部門跨地區跨系統的多跨事項、單個領域的重大事項、“沒人管”的薄弱事項,牽頭全區社會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研究社會建設重大問題、擬訂重大政策,督促推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任務落地。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社會發展、社會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意見并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全區社會發展、社會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政策風險評估。
3.牽頭建立工作落實機制,同推動重大任務、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落實,組織開展社會建設分析評估,總結交流、宣傳推廣經驗成果。
4.負責社會發展、社會改革重大事項和重要政策的督查工作,組織開展日常督促檢查和專項督查,督促整改落實督查發現的突出問題,
5.統籌推進社會建設領域數字化改革,承擔數字社會工作專班職責,協調“數字社會”建設。
6.承擔區爭當區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排頭兵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7.完成省委社會建設委員會、市委社會建設委員會和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做好軍民融合辦、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工作分工 |
| 李屆勝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書記、局長 |
0571-89540628 |
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
| 陶海龍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副書記 |
0571-89540630 |
? ? ? ? 負責黨建、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宣傳(信息與輿情)、新聞發言人、統戰、工青婦、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人才、綜合考評、平安建設(綜治維穩、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網絡與數據安全、信訪)、能源綜合協調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工作、雙碳及省級低碳試點縣建設、光伏整縣推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工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公共機構節能、離退休干部管理、職稱評定、建議提案辦理、計生、財務、保密、檔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能源管理科、能源管理中心。 |
| 楊東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0571-89540636 |
負責法制工作(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信用體系建設、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山海協作。分管法制科(信用建設科)、對口支援與區域合作科。 |
| 董海軍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委員、中共臨安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
0571-89540632 |
? ? ? ? 負責社會發展規劃管理、社會事業政策研究、社會發展綜合管理、社會建設領域改革、數字社會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物價管理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社會建設綜合協調科、價格與收費管理科(成本調查與價格監測科)、價格認證中心。
|
| 錢衛敏 | 中共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委員會委員、杭州市臨安區國防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
0571-89540633 |
負責國防動員建設管理、規劃計劃編制、綜合協調、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經濟體制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一流營商環境、企業債券申報與管理等工作。分管區國防動員科(人防科)、軍民融合辦秘書科、人防設施管理所。 |
| 許楨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0571-89540634 |
? ? ? ? 負責國民經濟綜合管理、政策研究、發展規劃管理、區域經濟發展、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業發展、鄉村振興、產業統籌發展、高技術產業、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海洋經濟、資源環境、健康臨安、開發區(園區)發展、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城市國際化。分管綜合發展科、產業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發展科)、發展規劃研究中心。 |
| 朱建忠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0571-89540635 |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重點項目管理、行政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新增建設用地管理、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152工程(省市縣長工程)、城市建設、城鄉風貌綜合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河長制)、區校合作、美麗公路、工程建設、物資(服務)采購等方面工作;協助做好項目辦相關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科、重點項目管理科、行政審批科(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局窗口)、投資項目服務中心,聯系項目攻堅專班。 |
| 周忠軍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委員、四級調研員 |
0571-89540629 |
? ? ? ? 負責經濟體制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企業債券申報與管理、親清在線·政策超市等工作。分管經濟體制改革科。 |
| 科室名稱 | 科室職能 |
| 辦公室 |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制定。負責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及其考核。負責文秘、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宣傳、建議提案、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負責公有房產、辦公設施管理工作。 |
| 組織人事科 |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管理和勞動人事工作。負責擬訂黨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干部職工培養教育、考察、選拔任用。負責干部職工的考核、獎懲、任免、調配、工資福利、職稱聘任、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全局組織、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統一戰線、計劃生育工作。聯系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組織。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
| 法制科(掛信用建設科牌子) |
負責局機關法制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及清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及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負責行政應議及行政應訴案件辦理。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考試、培訓工作。建設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強化數據歸集,建立信用檔案。推進公共信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公共信用異議修復工作。指導行業信用工作。承擔區信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 綜合發展科 |
負責全區發展規劃的綜合管理,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各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核、銜接、論證和發布。組織開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研究分析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負責組織和協調重大課題調研工作。負責我區參與“一帶一路”、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和全省“四大”建設等戰略的綜合性規劃和政策的擬訂和實施。負責全區社會發展管理工作。 |
| 社會建設綜合協調科 |
承擔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擬訂社會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研究起草并組織實施社會建設領域重大政策;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社會體制改革;負責區委社會建設委員會,重要文稿起草;匯總并分析研判社會建設總體需求,協調重大事項;擬訂社會建設評估督導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社會建設分析評估,開展專項督查。 |
| 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科 |
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投資導向以及有關投資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擬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承擔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擬訂政府性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管,組織政府性投資項目方案(預可研)審查。承擔投資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重大基本建設項目中長期計劃,指導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承擔需國家、省、市審批的重大項目的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投資項目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劃、承擔投資項目年度用地計劃的前期審查銜接工作。負責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申報工作。 |
| 行政審批科 |
承擔權限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變更、驗收工作。承擔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核準工作。承擔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及轉報工作。組織實施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標準地”改革等工作。承擔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的推廣、維護工作。承擔投資項目中介服務中涉及工程咨詢、初步設計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考核工作。承擔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協助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協調工作。協助省、市審批的重大項目審核、轉報工作。 |
| 重點項目管理科 |
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年度全區重點項目名單,經批準后編制下達年度實施計劃,并承擔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市級以上重點項目的工作,承擔杭州市對全區重點項目建設考核工作。負責區級重大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開展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
| 產業發展科(掛高技術產業發展科牌子) |
組織擬訂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牽頭實施產業平臺整合提升工作。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技術和節能環保產業化工作,落實上級循環經濟、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市級以上的高技術、海洋經濟、循環經濟、資源節約、環境保護項目申報。參與高新企業的認定。參與產業領域相關專項整治工作。統籌指導服務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服務業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服務業重大空間布局、平臺載體建設和綜合改革試點。負責推進物流業發展。統籌協調消費促進工作,提出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牽頭實施城市國際化工作。承擔區發展現代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區特色小鎮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 經濟體制改革科 |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經濟體制改革年度工作要點。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改革試點、改革方案。編制全區企業債券的發行計劃。負責全區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轉報和監管工作。參與推進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統籌中心鎮建設和小城市培育試點工作。 |
| 能源管理科 |
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區節能降耗綜合協調、監督及管理工作。擬訂、分解和下達全區年度節能目標任務計劃,組織實施相關考核。承擔全區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工作,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工作。按照分工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承擔熱電、資源綜合利用機組、新能源發電項目初審等工作,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機動車清潔能源應用的相關管理工作。指導電力、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承擔全區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承擔指導、協調、推進、監督、管理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擔區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 價格與收費管理科(掛成本調查與價格監測科牌子) |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中央及省、市價格主管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調整方案。根據定價目錄,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方案,并組織實施。按權限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價格成本調查、價格成本監審、價格監測預警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工作,擬訂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按權限組織實施。承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重要行業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 |
| 對口支援與區域合作科 |
承擔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山海協作的綜合牽頭協調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三對口”及山海協作工作意見、實施計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區級部門、鎮(街道)開展“三對口”及山海協作工作。牽頭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并做好檢查考核工作。承擔省、市交辦的對口合作工作。承擔區對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 國防動員科(人防科) |
綜合協調經濟動員、信息動員、科技動員、交通戰備等工作;人民防空綜合協調管理(除按權限承擔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工作外)。 |
| 科室名稱 | 科室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主要職責 | 單位地址 |
| 人防設施管理所 | 麻丹丹 | 0571-89540698 |
(一)協助開展全區人防(民防)行政執法工作。參與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開展人民防空戰備工作。指導協調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并配合管理,配合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 (二)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和信息化建設,開展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創新工作。 (三)承擔人民防空重點鎮(街道)的業務指導工作。 (四)完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杭州市臨安區科技大道4398號市民中心一號樓A座3樓 |
| 杭州市臨安區價格認證中心 | 王建軍 | 0571-89540693 |
第一條 根據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杭州市臨安區價格認證中心(以下簡稱區價格認證中心)為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區發展和改革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第三條 區價格認證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開展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工作中所涉及的作為定案依據或者關鍵證據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價格確認(價格認定)工作。 (二)完成區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區價格認證中心事業編制7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條 區價格認證中心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全額補助。 第六條 區價格認證中心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密切聯系群眾,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緊密圍繞單位中心工作,參與重要決策,強化監督保障,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七條 區價格認證中心黨的建設、干部人事管理、資產財務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統一管理。區價格認證中心負責業務運行等事宜,不得承擔行政職能,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八條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本規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施行。 |
杭州市臨安區科技大道4398號1號樓A座4樓 |
| 杭州市臨安區能源管理中心 | 倪琦 | 0571-89540683 |
區能源管理中心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對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和執法檢查,受理用能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投訴,承擔用能違法行為的查處。 (二)負責全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情況的檢查。 (三)負責對全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人員開展培訓、考核和備案。 (四)完成區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杭州市臨安區科技大道4398號1號樓A座4樓 |
|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 | 姚照輝 | 0571-89540684 |
第一條 根據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杭州市臨安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為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區發展和改革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第三條 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協助開展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研究、規劃編制,為區委區政府對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四條 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事業編制6名。設主任1名。 第五條 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全額補助。 第六條 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密切聯系群眾,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緊密圍繞單位中心工作,參與重要決策,強化監督保障,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七條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黨的建設、干部人事管理、資產財務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統一管理。區發展規劃研究中心負責業務運行等事宜,不得承擔行政職能,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八條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24年7月5日起施行。 |
杭州市臨安區科技大道4398號1號樓A座4樓 |
| 杭州市臨安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 | 蔡文娟 | 0571-61085139 |
第一條 根據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杭州市臨安區投資項目管理中心更名為杭州市臨安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為杭州市臨安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區發展和改革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第三條 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開展全區基本建設投資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的計劃管理。 (二)協助開展重大項目儲備庫的建設和管理。 (三)參與全區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 (四)協助開展重點項目、政府投資項目等項目的事中、事后管理。 (五)完成區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事業編制1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五條 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全額補助。 第六條 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密切聯系群眾,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緊密圍繞單位中心工作,參與重要決策,強化監督保障,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七條 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黨的建設、干部人事管理、資產財務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統一管理。區投資項目服務中心負責業務運行等事宜,不得承擔行政職能,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八條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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