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369/2023-875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單位 | 區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 發文字號 | 臨農〔2023〕359號 | 有效性 | 廢止 |
| 統一編號 | ALAD65-2023-0001 | 關聯內容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推進土地適度規模流轉,加快發展農業產業現代化,現將《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臨安區財政局
2023年10月23日
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為加快推進農村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規范財政獎補及貸款貼息扶持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農村集體、農戶及規模經營主體各方利益。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基本條件
(一)以獎代補的條件:享受農村土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財政資金補助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農戶承包地或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流轉的土地;
2.土地流轉后不得改變其農業用途;
3.流轉期限3年(含)以上;
4.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協議或委托流轉合同,并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證;
5.原則上集中連片流轉面積50畝(含)以上;
6.需經區或鎮(街道)登記備案。
(二)貸款貼息的條件:符合以下條件,并經抵押貸款的,可享受土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抵押貸款貼息政策,予以貼息:
1.流轉的土地必須用于糧油、蔬菜、水果、花卉等農業種植經營,并以農業產業為主導的基地、園區、休閑、觀光、采摘等規模經營。
2.原則上糧油、水果等種植面積在50畝(含)以上,蔬菜及其他等種植面積在20畝(含)以上;流轉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農戶承包地流轉或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流轉的土地。流轉的土地必須具有整畈連片經營的規模。
3.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公開招標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并且由主管部門頒發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的單位或個人。未通過農村產權平臺交易獲得土地流轉的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單位或個人,需具備由農戶委托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流轉,且流轉的土地按戶填制地塊登記匯總清冊,并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確認,報鎮(街道)審核備案,由主管部門登記后頒發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
二、對象及標準
(一)以獎代補的對象及標準:以獎代補扶持的對象涉及整村流轉、規模經營主體等兩類,補助標準如下:
1.整村流轉的標準:鼓勵和引導整村開展土地流轉或通過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流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累計流轉面積占村耕地總面積在50%以上,且當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在100畝(含)以上,給予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最高不超過8萬元一次性補助;或當年平臺交易流轉面積在100畝(含)以上,流轉程序規范、合同資料齊全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補助。
2.規模經營主體的標準:經營主體累計土地流轉面積200畝(含)以上,且當年經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交易新增流轉面積50畝(含)以上,實施連片開發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村集體性質公司、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補助。未經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流轉,但達到以上流轉面積標準的規模經營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補助。對土地資源較少(如“兩昌地區”),以及流轉后集約化種植養殖程度較高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流轉面積標準。
(二)貸款貼息的對象及標準:貸款貼息的對象是以依法取得的土地流轉經營權作為抵押品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經營主體。貼息資金結算,以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銀行結算日止,按貸款實際使用月數計算貼息資金(金額保留至百元)。單個經營主體連續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貼息的條件及標準如下:
1.進平臺交易的標準:凡進入平臺交易的可享受區財政按年利率3%給予貸款貼息補助,且當年單個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最高不超過5萬元。
2.未進平臺交易的標準:未進入平臺交易的享受區財政按年利率2%給予貸款貼息補助,且當年單個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三、申報的程序及要求
根據每年的申報通知,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提出以獎代補及貸款貼息書面申請,經鎮(街道)審核同意并公示后,簽署意見(需加蓋公章),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根據申報材料組織初審,對所涉及的流轉土地現場重點或抽樣核查。經審核評定簽署意見并公示后,聯合發文。提交的申請材料需附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以獎代補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表(按對象不同分別填制附件1或2);
2.土地流轉登記清冊(原件);
3.土地流轉經營權證和合同(復印件);
4.經平臺交易的成交確認書(復印件);
5.涉及村土地流轉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貸款貼息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表(附件3);
2.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
3.土地流轉經營權證(復印件);
4.貸款銀行簽章認可的抵押合同(復印件);
5.貸款憑證和支付利息憑證(復印件);
6.貸款用途等其他證明材料。
四、項目及資金管理
(一)加強規范管理。區、鎮(街道)要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土地流轉審核、登記和備案制度,切實加強土地流轉檔案管理。各鎮(街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要落實專人,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管理,規范流轉程序,指導并協助合同簽訂,做好糾紛調處工作,確保土地流轉工作規范有序。
(二)確保資金安全。財政獎補及貼息資金按年度專項預算用于鼓勵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和各類規模經營主體積極參與土地流轉,開展土地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所在鎮(街道)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必須堅持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切實加強管理。對采用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以及未履行流轉合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將取消享受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的資格,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本辦法自2023年?1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附件:1.臨安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整村流轉以獎代補資金申請表
? ? ? ? ? 2.臨安區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以獎代補資金申請表
? ? ? ? ? 3.臨安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抵押貸款財政貼息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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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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