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508369/2023-8750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單位 | 區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 發文字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 統一編號 | ALAD65-2023-0001 | 關聯內容 |
一、修訂背景
2020年臨安區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聯合制定了《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暫行期為3年,于2023年10月27日到期。為了進一步盤活集體資產,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推進農村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規范財政獎補及貸款貼息扶持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農村集體、農戶及規模經營主體各方利益,需繼續出臺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二、政策依據
1. 《關于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實施意見》(臨委辦發〔2014〕81號)
2.?關于印發《土地(耕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獎補及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臨農〔2020〕265號、臨財農會〔2020〕122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對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的條件、對象及標準,申報程序及要求,項目及資金管理作了相關規定。
以獎代補的條件:享受農村土地經營權適度規模流轉財政資金補助的,必須具備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農戶承包地或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流轉的土地等6項條件。
貸款貼息的條件:原則上糧油、水果等種植面積在50畝(含)以上,蔬菜及其他等種植面積在20畝(含)以上;流轉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農戶承包地流轉或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流轉的土地。流轉的土地必須具有整畈連片經營的規模等3項條件。
以獎代補的對象:涉及整村流轉、規模經營主體等兩類。
貸款貼息的對象:是以依法取得的土地流轉經營權作為抵押品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經營主體。
申報的程序:根據每年的申報通知,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提出以獎代補或貸款貼息書面申請,經鎮(街道)審核同意并公示后,簽署意見(需加蓋公章),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根據申報材料組織初審,對所涉及的流轉土地現場重點或抽樣核查。經審核評定簽署意見并公示后,聯合發文。
項目及資金管理:區、鎮(街道)要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土地流轉審核、登記和備案制度,切實加強土地流轉檔案管理。財政獎補及貼息資金按年度專項預算用于鼓勵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和各類規模經營主體積極參與土地流轉,開展土地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
四、解讀單位及聯系人
解讀單位: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王向榮(黨委委員、總農藝師) ???
江玉娟(區農村經濟經營服務站站長)
聯系方式:0571-8954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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